南京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来源:启航家教网 日期:2023/09/26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举行,现将南京市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南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或在南京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南京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以上在校生均以2023年9月入学后的学籍、年级为准。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南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注册:7月4日起,所有考生报名前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


  2.网上报名:7月7日-10日,10日截止到16:00。


  3.网上审核:7月9日-11日,11日截止到16:00。


  4.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1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5.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进行网上报名。


  2.本次报名南京市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所有考生(含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


  (1)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


  (2)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南京市社会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南京社考”。


  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考生照片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实人比对不通过,照片标准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照片样张。考生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其他事项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他


  1.各类别考试科目情况见南京市社会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南京社考”。


  2.各科目考试日程、《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4.考生可于9月11-16日打印准考证,预计11月8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5.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请考生积极关注南京市社会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南京社考”,及时了解常见报名问题及咨询电话。


编辑者:南京家教南京家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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